2022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4 20:01:16 来源:中标 阅读: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年产PVC压延膜3万吨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和顺路86号 | 江苏德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现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租用常州市华伦木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2000m2,同时购置PVC地板压延线、开炼机、高速混合机、挤出机等59台(套)生产设备,从事PVC压延膜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PVC压延膜3万吨的生产规模。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工业静电烟雾净化设备+二级活性炭+18m高排气筒(1#、2#)排放至大气;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管网进入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 | 0519-68762115 |
2 | 常州惠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实木地板、复合地板、强化地板、塑料地板、塑料脚线、橡塑制品生产制造项目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洪庄工业园 | 常州惠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新建实木地板、复合地板、强化地板、塑料地板、塑料脚线、橡塑制品生产制造项目 | 废水:本项目蒸汽冷凝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内管网沿东环线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废气:本项目贴合、封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集中收集到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天然气废气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开板、开槽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集中收集到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贴合、封边、辊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集中收集到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由15m高3#排气筒排放;锯板、开槽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集中收集到中央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集中收集到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由15m高5#排气筒排放;密炼、挤出、淋膜、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集中收集到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由15m高6#排气筒排放。 固废:不合格品、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塑料地板)厂家回用,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喷淋塔废液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不对外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躁设备、设置隔声门窗、隔声绿化带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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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石墨烯及复合导电浆料项目 | 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戴洛路666号 | 江苏杉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计划投资10000万元,租用位于遥观镇戴洛路666号新材料产业园(产权属于常州市同和科技有限公司)厂房6633.54平方米,拟购置砂磨机、均质机、冷水机组、环保设施等设备122台(套),开发制备石墨烯及复合导电浆料,项目建成后可年制备10000吨石墨烯及复合导电浆料。 | 1、废气
本项目投料废气、转移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研磨废气、均质废气、灌装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为空包装袋、包装空桶、不合格品,包装空桶回用于灌装工段,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空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喷淋废液和实验室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在落实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噪声可在厂界达标,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0519-68762115 |
1、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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