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四段55号洪锦国际地下-3层489号车位(在建)(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5:32:07 来源:招标 阅读:次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川0116执383号
本院定于2022年1月27日10时起60天内(变卖)在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标的名称 |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四段55号洪锦国际地下-3层489号车位(在建) | ||
变卖价:10.0008万 | 保证金:1万 | 加价幅度:0.05万 |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1)川0116执383号 | ||
标的所有人 | 四川益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
两证情况 | 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川(2018)成天不动产权第0042831号 | ||
所用土地规划用途 | 机动车位 | ||
建筑面积 | 36.13平方米 | ||
所在楼层 | 负3层 | ||
是否有人居住 | 无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是否腾空 | 清水房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
水电气及物管费用等情况 | 无 | ||
影响过户的相关因素 | 洪锦国际系在建工程,产权办理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 ||
其他可能影响司法网拍的因素 | 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 ||
设定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重 要 提 醒 | 1、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需全款缴纳尾款,不能办理贷款。 2、拍卖成功后,标的物于洪锦国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交付。证照办理及相关税费, 由相关主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具体楼盘情况可咨询建设方叶经理(15680776776)。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 ||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将本标的进行网络询价,询价结果为10.0008万元 。京东网络询价报告作为附件上传,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变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所涉及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2年1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变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变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20日9时至2022年3月1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彤昌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变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热线电话:17313117867(牟老师)。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6232 8138 0000 2576 372),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交付尾款后十五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59号双流法院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八、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及询价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028-61076719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028-85815326(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59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变卖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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