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6953-06-18 16:55:50 来源:招标 阅读: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 0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13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三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6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8-8203342 | ||
采购单位 | 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珠山东路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8-820334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景德镇市天宏花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22835494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2-JDZ-2号
项目名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 元
最高限价:2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景购2021B000550549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 | 台 | 2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0:00 至 2022年06月2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①请各投标人熟悉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和在线解密要领。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②不见面开标实行网上在线签到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 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解密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④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 1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⑤各投标人的系统操作人员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评审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⑥开评标异议的提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⑦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证件和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未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评审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可辨认,若因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应自行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珠山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798-820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天宏花园
联系方式:18322835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798-820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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