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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丽晶花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09:03:23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丽晶花苑小区配电工程高低压电柜物资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丽晶花苑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6]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丽晶花苑小区配电工程高低压电柜物资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高低压柜

2.2交货地点:东方丽晶花苑小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通知5日内供货

2.4货物预估价约:4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天)

ZJDT202204660001002

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丽晶花苑小区配电工程高低压电柜物资采购

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丽晶花苑小区配电工程高低压电柜物资采购

5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若申请人为代理商,则要求代理商须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若同一品牌有超过一个申请人(比如,既有生产商、又有代理商乃至几个代理商),则该品牌商不予入围。

(4)投标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需提供承诺书:

①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单位;

②承诺本公司不是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

③承诺本公司参加同一标段货物投标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④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⑤承诺本公司现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⑥承诺本公司的财产现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⑦承诺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的;

⑧承诺本公司在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⑨承诺本公司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

⑩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

?承诺本公司本次投标物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

?承诺本公司如违背承诺书条款,则中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文件格式,需加盖鲜章)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6.23-2022.6.30。

5.2获取方式: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于2022年6月23日00:00至2022年06月30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镇江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7.1本项目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电网江苏省501规范标准达到镇江供电公司及省公司居配办的验收标准。

7.2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制造完毕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单后送货至现场,双方在内清点数量、规格无误且待通电验收合格审计后付由买方向卖方付清所交设备的50%货款。质保期为5年,每年支付10%的货款,5年质保期满后结清(如有故障,修复后扣除款项再支付本年度质保金)。本项目运维期与供电公司同步。

7.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4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9988189)。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允许多种形式,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执行。

7.4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为履约保证金。

7.5 中标单位须向甲方免费提供各个规格型号电柜一台作为封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政府一楼1008室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世茂石湖湾花园398幢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孙凌 联 系 人:夏文静

电 话:15051524083 电 话:0512-6695230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2 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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