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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6120%)

发布时间:2022-06-23 09:03:33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项目名称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6120%)项目编号G32022SH1000142
转让底价2720万元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6-23披露结束日期2022-07-20
所在地区浦东新区所属行业批发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82517.2034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713XU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外),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供应链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食品流通、医疗器械、煤炭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内外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46.4759
其他股东28.716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593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043
上海市原材料开发投资公司4.1809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992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768
长江联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0.9695
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921
中航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483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8483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09312.38721689.103709468.05881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54885.996013157258.49313197627.502883
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02月28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357.215522203.504763213.36777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86217.075138167440.807263218776.267875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经营规模中型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31531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612%持有产股权比例0.61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123X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长深能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2-03-1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上海长深能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出让所持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12%股权事宜的请示的批复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272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272.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请参考来源网站交纳金额(万元)请参考来源网站
交纳时间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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