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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499)

发布时间:2022-07-19 11:31:35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项目编号:ZZCQ2022071400013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内部决策:其他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独栋别墅,建筑面积为163.5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1982年6月8日至2032年06月07日止。竣工日期为1986年01月01日(详见《资产明细表》)。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载明该物业实际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室内户型为2层:一层为1房2厅1厨1卫,带1储物间及地面花园(花园面积约240平方米),二层为3房1小厅2卫1阳台1平台花园(面积约20平方米),空间布置合理,《房地产估价报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资产明细表

房产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号

使用

证载权利人

房产用途

租赁情况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

深房地字第2000405349号

50年,从1982年6月8日起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住宅

163.52

3031.6608

3031.6608

500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5月25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9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人民币3031.66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

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3031.6608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自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15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目前为空置状态,房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2、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前(含该日)应交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相关欠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如有)。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后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购房资格、房产过户等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4、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省、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

5、受让方应于确认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7、其它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标的资产《房地产估价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以南海田路以西卓越世纪中心3、4号楼二区商业01层L140、L141、L142号铺

负责人:陈伟

企业类型:独资经营(港资)

监管机构(部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南商(中国)关于深圳分行申请处置自有行产的批复》(南商(中国)〔2022〕075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900510 姜先生 0755-26566482宋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110 3010 1360 0613 056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标的资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牡丹村H径4座,独栋别墅,建筑面积为163.5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1982年6月8日至2032年06月07日止。竣工日期为1986年01月01日(详见《资产明细表》)。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载明该物业实际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室内户型为2层:一层为1房2厅1厨1卫,带1储物间及地面花园(花园面积约240平方米),二层为3房1小厅2卫1阳台1平台花园(面积约20平方米),空间布置合理,《房地产估价报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无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目前为空置状态,房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2、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前(含该日)应交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相关欠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如有)。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后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购房资格、房产过户等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4、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省、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 5、受让方应于确认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7、其它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标的资产《房地产估价报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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