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9 15:02:04 来源:招标 阅读:次
本招标项目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废气处理设备采购 进行 国内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参数要求 |
交货期 |
1 |
废气处理设备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生效后120天内交货到需方场地 |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包 ,投标人应对本包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投标人必须出具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或2021年期末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提供财务报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同 类型设备3台 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有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信誉要求: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7 月 1 4 日至2022年 7 月 2 1 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2)若为银行转账购买(网上购买),请将购买款项以投标人名义汇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号内,同时,请附以下完整信息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1)潜在投标人名称: |
(5)招标编号: |
(2)联系人: |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联系电话(手机): |
(7)银行汇款回执(请作为附件上传) |
(4)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
(8)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请作为附件上传) |
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80833102020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重要说明: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4任何未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8 月 4 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湖南招标网”(网址:)发布。
7. 联系方式监督人: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招标人: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346号
联系人:谭勇
电话:0731-881229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编:410000
联系人:李女士 周女士
电话:0731-84513530 0731-845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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