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石林县鹿阜镇石林同创•财富中心地下车位19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22:33:30 来源:招标 阅读: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张志强、何明春、杨榆明、周思颖、龚慧萍、刘萍、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次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经联系无法到我院领取《司法拍卖通知书》,我院无法送达本次司法网络拍卖的相关告知。我院已根据《执行裁定书》所载被执行人所在地地址邮寄《司法拍卖通知书》,为保障你(公司)在本次司法拍卖的相关权益,现告知你(公司):我院将于2022年8月20日10时至2022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你(公司)名下位于石林县鹿阜镇石林南路与长湖路交汇处石林同创•财富中心地下车位19号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本告知公示后届满5日,视为已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石林县鹿阜镇石林同创•财富中心地下车位19号的司法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0日10时至2022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2020)云01执1501号
石林县鹿阜镇石林同创•财富中心地下车位19号,位于石林县鹿阜镇石林南路与长湖路交叉口,东临长湖路,西临石林南路,南临大屯廉租房,北临石林中路。房屋建成时间:2010年,钢混结构,总楼层1层,所在层-1层,建筑面积:33.16㎡,设计用途:车位,所有权人: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房产证号:房权证鹿阜镇字第20120416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9年9月30日,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石国用(2013)第002225号。(以上标的信息摘录自《云驰佳房估字【2021】第【KM318】号》)
瑕疵说明:使用中,租赁情况备查,是否欠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了解,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起拍价:50,610.56元,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拍卖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房产具体情况以实地考察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亲自前往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提交报名的竞买人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特别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买受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司法网络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871-64096841。
二、竞买人条件:
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法院已委托云南拓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可通过网站自助预约看样(网址:www.tyfafu.com)。云南拓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87614360、1818389005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首次出价应为起拍价,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1)竞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现状竞买本标的,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提交报名前,应对是否符合竞买条件,所在地区是否对过户条件有相关规定的等事宜,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落实。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法院出具的过户《执行裁定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截至2022年7月29日未收到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的行权申请,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或隐性优先购买权的人,应于2022年8月17日前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十一家具旁)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本院执行机构审查确认优先购买权是否存在;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30日16时前缴纳(到账为准)。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账号:6232813850005700966),并注明本案案号:(2020)云01执1501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完整阅读本次拍卖上传的全部文件资料。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云驰佳房估字【2021】第【KM318】号。
司法网络拍卖辅助机构:云南拓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电话:18687614360、18183890056
法院监督电话:0871-6409684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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