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光复北路508号2041
发布时间:2022-08-01 08:04:31 来源:招标 阅读:次
荔湾区光复北路508号2041
2405.70 元/月/总面积
53.46 ㎡
2022-08-01
3 年
商业
7217.10元
2022-08-12
本次挂牌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2-08-01至2022-08-12)
房产
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繁华商圈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2)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无欠税、欠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如瞒报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一经确认不良记录属实,该投标按废标处理;如瞒报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并已签订租赁合同的,一经确认不良记录属实,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方需为市、区规划相符的配套行业,不接受污染行业、不接受可能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的行业、不接受可能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及周边租户的日常经营的行业,不接受易引起投诉的行业。 (2)物业用途:商业(非餐饮、非沐足、非棋牌),该物业不能作为生产、物流、住宿等关联业态使用。 (3)非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4)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5)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单位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件及相关经营资质证,向我公司报备。 (6)不可明火煮食。 (7)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须做好消防器材配置及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9)承租方需配合我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承租期间,承租方因安全整改问题收到我公司2次以上安全整改通知书,我公司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协议,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10)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租,承租方逾期交租,每逾期一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二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承租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我公司有权单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拖欠租金达两个月,我公司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之物业,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1)物业现状:建筑结构完好,室内维护状况一般; (2)物业按现状出租,租户自行进行维修维护,维修需选用合格材料; (3)本次挂牌价格包含物业管理费用; (4)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的对出租标的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我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5)特别提醒:本次租赁以按照物业原状公开竞投,价高者得为原则。承租方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所有情况了解清楚。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充分了解,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情况无异议。承租方成功竞价后,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我公司保留有权单方决定遵照国资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新的制度要求对租金进行相应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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