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曲靖市南片区文笔路北侧桂圆小区26幢第1-5层房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6:34:20 来源:招标 阅读:次
我院受理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宣威市东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万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邱雅娇、黄志翔、傅仕俊、宁选州、詹艳、黄雪、曾广胜、赵加琳、黄玉彬、俞丽华、黄玲、徐万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次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无被执行人有效联系方式,我院无法送达本次司法网络拍卖的相关告知。我院已根据《执行裁定书》所载被执行人所在地地址邮寄《司法拍卖通知书》,为保障你(公司)在本次司法拍卖的相关权益,现告知你(公司):我院将于2022年8月26日10时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你(公司)名下位于曲靖市南片区文笔路北侧桂园小区26幢第1-5层房产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本告知公示后届满5日,视为已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曲靖市南片区文笔路北侧桂园小区26幢第1-5层房产的司法变卖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6日10时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案号:(2021)云01执1296号
曲靖市南片区文笔路北侧桂园小区26幢第1-5层房产,坐落于位于曲靖市南片区文笔路北侧桂圆小区,东临御园,南临玉带路,西至玉带路,北临南苑二区。建成年代:2011年,钢混结构,面积:643.27㎡,总楼层5层,所在层:1-5层,所有权人:曾XX、赵XX,证号:2011116256、2011116257,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住宅。(以上标的信息摘录自《隆贔房评字(2021)第00459号》)。
瑕疵说明:该房产处于空置状态,是否欠水、电、气、物业费用请自行了解,变卖成交后以现状移交。
变卖预缴款:2,343,767.04元,保证金:20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
变卖提醒: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到房产交易中心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本次变卖标的物所涉情况及办理合同变更过户相关手续、所涉税费等事宜,并亲自到实地勘验标的。提交报名后的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变卖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买受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司法网络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871-64096841。
二、竞买人条件:
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标的物法院已委托云南拓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可通过网站自助预约看样(网址:www.tyfafu.com)。云南拓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87614360、18183890056。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法院出具的过户《执行裁定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2年8月23日前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十一家具旁)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截至2022年8月5日未收到本次变卖优先购买权的行权申请,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账号:6232813850005747884),并注明本案案号:(2021)云01执1296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全部文件资料。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隆贔房评字(2021)第00459号。
司法网络变卖、变卖辅助机构:云南拓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变卖咨询电话:18183890056
法院监督电话:0871-6409684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变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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