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城乡环境治理PPP项目-北湖公园瞭望塔和喷泉夜景
发布时间:2022-08-29 06:02:42 来源:中标 阅读:次
提升项目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城乡环境治理PPP项目-北湖公园瞭望塔和喷泉夜景提升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上饶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城乡环境治理PPP项目-北湖公园瞭望塔和喷泉夜景提升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北湖公园瞭望塔和喷泉夜景提升项目
5、预算金额:1831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其他投标产品属于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告知项)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9-5 2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2-9-19 14:00:00
3、递交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上饶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9-19 14:00:00
2、开标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上饶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天桂路33号
联系人:周庐云
联系电话:1557925055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凤凰西大道7号万嘉商务中心11楼(上饶分公司)
联系人:全媛 刘子豪
联系电话:0793-8666148
九、其他说明
1.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防疫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在开标场地聚集,开标当日只允许法定必须到场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2)到场人员必须持电子通行证(须显示为绿色), 本项目执行上饶市《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投标人进入公共场所(开标现场)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有权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无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入场,请投标人务必重视,遵照执行。
(3)交易中心可能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要求在开标当日入场前进行相关核查检,请投标人提前上网查询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文件及要求并提前准备。
(4)到场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禁止扎堆。
(5)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区域(含开标室等所有三楼区域)禁止吸烟,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6)因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员进场须佩戴口罩,实行“四验一戴”;十四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投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开标结束次日起,14天内,开标活动参加人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
4.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6.凡下载本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7.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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