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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全自动快速核酸检测仪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21:32:55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项目概况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全自动快速核酸检测仪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D座1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DJC20220327

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全自动快速核酸检测仪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全自动快速核酸检测仪购置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670,000.00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全自动快速核酸检测仪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全自动快速核酸检测仪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厂家参与磋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2022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下午 14:00:00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D座1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D座13层13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广场D座13层13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纺一路809号

联系方式:029-83510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D座13楼1301室

联系方式:029-89562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雨、王健

电话:029-89562775

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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