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关于林甸县红旗镇桃园综合楼商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12:03:19 来源:招标 阅读:次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22)黑0623执网拍字第24号
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9月29日10时至2022年0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林甸县红旗镇桃园综合楼房屋进行拍卖
。起拍价:244070元,保证金:48800.00元,增价幅度:488.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已知欠费物业费、采暖费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外,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09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行,账号:09050623292480017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59-3328082 17804595029赵法官
监督电话:0459-3322291 冯法官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林甸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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