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09-23 15:10:19 来源:招标 阅读:次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2〕173号文件(项目代码:2207-500111-04-04-575914)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重庆数字大足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招标人指定位置。
2.2 项目内容: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分为五大部分,涵盖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和管理体系。其中应用系统主要涉及业务指导系统、监督检查系统等,应用支撑系统主要涵盖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等,数据体系主要涉及信息资源规划、数据库等,基础环境主要涉及平台展示环境、数据处理系统等,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运行机构建设、评价制度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1189.74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测(验收)标准的要求,以交钥匙方式完成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所涉及的各类软件的研发(或采购)、材料设备(含:必要的备品备件)的制造(或采购)、物流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吊装就位(若需要)、系统的建造与安装[含:管线敷设、建造与安装后对相应孔(洞、槽)的回填与修复,若涉及此类情形的]、系统集成与调试、系统试运行、成品保护、验收、项目运维(含:质量保修)、人员培训、移交等全部工作。
2.5工期:3个月,项目运维期(含:质量保证期):5年。
本次招标接受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所属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所属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进行投标的,还另须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数字大足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人: | 雷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923263723 | 联系电话: | 023-6306609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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