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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城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08:12:43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放城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放城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采购文件,还须于本公告期限内在必联网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并于2022年10月13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ZC-20220920-06-01

项目名称:放城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93万元

最高限价: 66.93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元)

A

放城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

1

集贸市场建设

66.93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6日2022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 8:30至下午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1-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登录系统。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必联网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磋商文件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必联网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备案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供应商操作手册(附件)。

5、售价:0 元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 供应商操作手册(附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采购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1]6号通知要求, 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线上异议(质疑)。 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放城镇放城一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新泰市放城镇放城一村

联系方式:13954823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建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金斗路888号西88米

联系方式0538-637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倩

电   话:0538-6374567

034746bb-c0d8-4945-b132-1758985f3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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