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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9 10:03:41 来源:<p><span><span>招标公告(资格后审)</span></span></p><p><span><span>大安市龙... 阅读: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CS20240828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安市龙沼镇太平村郑家窝棚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平房仓1座,建筑面积2499.51平方米,年仓储玉米11000吨。

2.3最高投标限价:700.0551万元;

2.4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4101日 至20241231日,9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建筑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23〕32号)文及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等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1月至20231231日)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起至2023年之间的审计报告,202312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1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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