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20241030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0:04:14 来源:[询比价采购]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20241030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采购项目采... 阅读:次
新桥煤矿20241107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矿井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以下简称新桥煤矿),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计年用量 | 备注 |
1 | 煤层瓦斯含量测定仪 | CWH12 | 台 | 1 | 型号仅供参考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
1、本次采购所签订协议为一次性采购合同。
2、若上一条签订协议为年度代储代销协议,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若中标,签订单价协议,以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若上一条签订协议为一次性采购合同,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实际到货数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后方能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1)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货到河南省永城市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
(2)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技术要求: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5)质保: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设备及配件类、电缆、钢丝绳等大型材料类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采购人出库单日期为准)一年(质保期限以技术规格书为准),质保金10%(内部单位不留取质保金),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
(6)合同签订:本次采购拟签订协议(详见公告第二大条第一小条),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按上年度数据统计,仅供报价参考),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7)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中标供应商对合同(协议)内容有异议的,请在中标结果公布后3日内联系采购人协商,否则,采购人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
(8)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物资明细报价,不报价或只对部分物资报价,视为报价不合格,核价时,其报价不予考虑。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报名时上传相关证件的,报价要与之相符。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
(9)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13%),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我矿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我矿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3小时止。其它时间报名的,我矿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11)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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